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(范文推荐)
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1 一年来,在保障我县农村居民基本生活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,低保办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和本局制定的工作目标,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,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,牢记宗旨、为民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(范文推荐),供大家参考。
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1
一年来,在保障我县农村居民基本生活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,低保办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和本局制定的工作目标,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,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,牢记宗旨、为民解困,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。
一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
㈠城乡低保工作:
认真贯彻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工作通知》桂民发〔20XX〕89号和《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桂民发〔20XX〕10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,我办从年初就制定并严格执行城乡低保评议方案,方案加强了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,严格执行民主评议,公开公示、公告制,勤把审核关,严格做到应保尽保,应退尽退,坚持农村低保半年评议一次,城镇低保一个季度评议一次,都能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排查,到2011年11月底,全县城镇低保清退了198人;农村低保虽然增加了635人,但都是经严格审核,符合入保条件。全年上级拨入和低保地方配套资金:至2011年11月底止,中央拨入农村低保资金1492万元,自治区配套48万元,县级配套135万元,合计共1675万元;中央拨入城镇低保资金626万元,本县财政配套46万元,合计672万元,为全县城乡低保的应保尽保提供了资金保障。
随着本县今年物价水*的持续上涨,原来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难以维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,经请示县人民*批准,将本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200元/月提高到250元/月;同时按区民政厅要求,将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从原来的50元/月提高到62元/月;城镇低保从原来的150元/月提高到165元/月。至2011年11月底止,发放农村低保8780户,24224人,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636万元,月人均补差63、05元;城镇低保1831户,3020人,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608、70万元,人均月累计补差达187、31元。
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:
⑴按照桂民发〔20XX〕89号和《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积极向县人民*争取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管理*台建设资金。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合作,经过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,即时结算*台搭建已经完成,并对各定点医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操作培训,对系统的功能、安全稳定等技术指标进行了测试,同时召集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软件系统操作演示,基本达到预期设计要求。并按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报务管理*台设计要求,调整了我县医疗救助报销标准,目前系统已投入试运行中。
今年加强了城乡医疗救的宣传和救助力度。对全县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的`参合参保执行全额救助,全县共为农村贫困户进行医疗救助26595人次,救助金额140、59万元,城镇医疗救助3040人次,救助资金额24、11万元。县级配套城镇医疗救助经费1、75万元,配套农村医疗救助经费9、6万元。最大限度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就医看病难的问题,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预期目标任务。
㈢五保村建设及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工程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:
积极筹集建设资金,紧抓工程进度,目前全县五个五保村、五个敬老院的风貌改造工程及新建12个五保村工程已全面完工。全县共有农村五保人员1252人,其中集中供养的120人,月人均提供生活费200元,分散供养1132人,每月提供生活费60元。全部五保人员每月提供大米30斤、每年发给秋冬衣服各一套、被褥一套。同时有医疗救助方面,都按最高档次和标准进行救助。
㈣认真抓好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工作:全县1-11月止,共资助本年低保大学生290人(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5人)资助金额122600元;资助历界大学生26人,资助金额13100元。
二、具体措施
(一)理顺关系,严格低保评审制。
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,增加透明度,在各居委会成立了有*、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,对低保程序施行全过程评审。同时,按照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》制定了申请承诺、收入申报、审批程序、资金核发、定期走访、数据统计、资金管理、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,这样,使我县城乡低保有章可循,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。
(二)规范操作,严格法定程序。
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,突出“问、看、议、访、算”五字法。二是实行阳光作业,每个居委会建立公示栏,将保障政策、保障标准、保障金额、发放程序、发放对象、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,低保标准尽量提高,应保尽保,同时鼓励劳动自救、救穷不救懒的原则。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,层层把关,三级审定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开办事,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。
(三)积极推进分类施保。
对全县已享受的户进行了入户抽查,因家庭收入,人员变动,生活条件发生变化,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和不合符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,严格进行清退。对新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,通过民主评议,公示,审核、审批等到程序,今年新增农村低保635人,对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分类登记,共分为特困(含“三无”对象)、重点困难、困难、较困难的A、B、C、三大类,不搞*均主义。重点对A类人员补差到位及个别可突破保障补助标准,然后再由B到C、按家庭收入据实补差。
三、存在问题:
㈠低保办管理
全县城乡人低保户11000多户,人员28000多人,负责低保资金发放达2200多元,管理农村五保户1252人,负责五保生活费资金发放100万元,大米发放45万斤。人员编制明显不够,现低保办编制才安排两个人,虽然本局临时安排有四人,但有3人兼职,实际上班脱产只有一人,工作很难展开。按目前工作量,要把低保工作做好,最少也得安排六人以上低保工作人员。
㈡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,特别是农村低保工作经费
县财政预算才安排8万元,全县119个村,1649个村民小组,低保8780户,人数24224人,每年公开评议两次,每个村按每次300元快餐费计算,就需要资金72000元;再加上印刷纸张表费用又需两万多元,还有下乡车辆燃油出差费用等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*令第49号,民函[2007]177号文件《民政部关于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》及桂民发[2007]141号文件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<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的规定:县级低保工作经费不低于每户低保对象20元,乡镇级不低于l0元,村居委级不低于l5元,合计45元),按此规定应安排农村低保工作经费39、5万元,本县每年实际支出也不低于15万元。城镇低保工作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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