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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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人民法院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计划
今年以来,在县党委的领导下,县纪委监委纪检组、上级法院纪检部门的精心指导下,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、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、建党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,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度融合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工作取得良好成效。现将我院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和成效
㈠ 聚焦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。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,用习近平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工作实践。
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。年初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,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开展学习,并作好学习笔记、撰写心得体会。充分运用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手段开展学习,共开展“三会一课”专题学习 13 次、开展集体学习 20 余次。
二是丰富学习教育平台。依托新疆干部网络在线学习、学习强国、石榴云等教育平台,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,着力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,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。
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。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党性淬炼,筑牢政治忠诚,擦亮忠诚、担当、争先、为民、清廉“五个本色”,压实主要领导和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,班子成员自觉摆正政治站位,带头参加学习、接受教育,认真研学《必学篇目清单》,读原著、学原文、悟原理,做到常学常悟、深学深悟。
㈡ 聚焦“两个维护”强化政治监督。切实担负起“两个维护”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,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有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
一是落实“两个维护”筑牢思想防线。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政治认同、思想认同、情感认同,对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,把准政治方向、站稳政治立场、保持政治定力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二是稳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。截至目前,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10 余场次,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 2 次。深化“四种形态”中第一种形态的运用,把践行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作为重中之重,认真开展责任提醒谈话,截至目前,开展提醒谈话 29 人次,促使党员干部红脸、出汗,认识问题根源,补足精神之钙,增强政治免疫力。
三是扎实开展政治轮训。认真落实政治轮训计划,
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,组织中层及以上参加县委政法委政治轮训班 2 期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轮训 2 期、开展我院政治轮训 1 期,把政治轮训与法院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。把所学知识用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,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。
㈢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。
一是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。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,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,主要领导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,主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4 次,讲授专题廉政党课 2 次,参与党风廉政研讨交流 5 次,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
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职责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重点把握责任分解、责任考核、责任追究三个环节,抓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同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求,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点,经常性开展廉政责任提醒谈话,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 3轮 47 人次,不断强化分管庭室党风廉政建设。
三是认真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》,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党委、党委政法委报告。今年以来,党组书记先后向县政法委汇报工作 10 余次。
四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落实舆情处置“三同步”原则,防止意识形态领域发生重大案事件或负面舆情。
㈣ 切实履行职责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。
一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。自 2021 年 3 月开始,县
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示精神,严格按照县教育整顿办的统一部署,坚持精准施策,高标准、严要求推进教育整顿的学习教育、查纠整改、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开展。印发了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材料汇编》,组织党员干警集中参加了县委书记专题党课,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廉政教育报告会,观看了《蜕变》警示教育片,组织党员干警开展“传承红色基因•筑牢政治忠诚”红色主题教育活动,制定《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》《顽瘴痼专项整治方案》。经自查自纠,共查摆 146 条问题,经过核查之后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26 人,通报批评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6 人,通报批评 20 人。
二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。认真贯彻落实《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实施办法》,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。并认真落实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;注重成效、统筹安排审务督察工作,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职能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。
三是毫不松懈纠治“四风”。把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完善财务管理、办公用房、办公用车、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,从制度层面预防“四风”问题的发生。2021 年开展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、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“升学宴”“谢师宴”等工作,结合节假日等重要节点,严格财务管理、公车审批及工会活动及经费管理,持续盯住“四风”问题,防止问题反弹。
四是不断加强内部监督。第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
态制。高度重视榜样的示范和引导作用,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均充分发扬民主,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正职绝不先发言,针对不同意见,反复讨论研究,直到形成正确决策。严格执行“六个不直接分管”。建立和完善了党务(政务)公开的例行公开、监督考评、信息反馈、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,增强了工作透明度。第二不断健全修订各项规章制度。把握“当下治”与“长久立”关系,推动作风建设落地见效、行稳致远,2021 年共建章立制 14 项。其中:针对顽瘴痼疾的问题制定了长效机制 4 个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5个,针对审判执行业务及财务后勤等方面制定管理制度 5 个。第三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。结合主题党日、全院大会、廉政党课和个人自学等形式,紧扣重要节日、重要节点,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。为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党纪国法,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,召开警示教育大会,通报了本系统、本地区、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例 18 起,以案示警、以案为鉴;由本院违纪干警进行现身说法,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汲取教训、引以为戒,自觉远离违法违纪违规底线红线;观看《蜕变》之十一《遗忘初心之后》,警醒干警以身作则、严于律己,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;举办“秉公执法,司法为民”签订仪式,全体干警郑重签名,庄严承诺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办案纪律,恪守廉洁底线,维护司法权威,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
㈠ 责任落实不到位。部分党员干警思想认识仍有差距,如
风险防范不够细致严密,制度的笼子有待进一步扎牢;班子成员履行“一岗双责”压实不力,工作形式大于实质,如存在老好人思想,工作落不到实处,事后追究震慑不够。
㈡ 制度执行不够严。有的制度执行流于表面形式,仍存在“说起来重要、做起来次要、忙起来不要”的通病,个别党员干警廉政风险意识淡薄,对自身岗位风险存在侥幸心理。对党员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方式和手段探索不够。
㈢ 工作作风不实。法官、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,存在扣除审限不规范及扣除审限审批不规范、扣除审限理由不充分,未有印证材料等案件的审理期限过长、程序有瑕疵等问题。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审限管理不规范,实质上是工作作风不实,责任心不强,说到底是党性不强的表现。
㈣ 干部干事创业劲头不足。个别干警存在对司法体制改革不理解,消极怠工等现象,随着近年法官审判质效考核指标量化,高质量的工作要求,存在畏难情绪;面对高压态势下的工作,有厌烦、不满情绪,缺乏责任、担当。
三、2022 年工作计划
2022 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,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真抓真管、敢抓敢管、常抓常管,注重“一岗双责”落实,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。
㈠ 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,筑牢忠诚根基。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 100 周年大会上
的重要讲话精神,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,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,持续强化理论武装,更加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,确保队伍绝对忠诚、绝对纯洁、绝对可靠。
㈡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净化政治生态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,做到重要工作、重大案事件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。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特别是“第一种形态”,规范教育提醒,实现履职谈话、廉政谈话、提醒谈话常态化。发挥好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,不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、敢担当有作为的工作氛围。
㈢ 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,促进防微杜渐。及时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苗头问题,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。八小时内严格执行工作纪律,落实考勤考核制度,坚持防止“松、懒、散”问题。加强八小时以外生活纪律要求,净化干警社交圈、生活圈,发挥家属和身边人的监督作用,做到不漏管、不失控。
㈣ 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,不断正风肃纪。常态化运用本系统、身边事进行典型案例通报教育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。继续加强作风建设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。
县人民法院
2021 年 11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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